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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才红(右五)发表重要讲话。陈静摄。
6月1日上午,红安县总工会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娃哈哈红安分公司举行全县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活动仪式。 红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总工会主席詹才红,红安县人大副主任蔡爱国,红安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合会会长詹必应,县长助理、县政府办主任戴昌远,红安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潘新华,红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忠安,娃哈哈红安分公司总经理金泽民,红安县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梅建国参加活动仪式。 詹才红就切实把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面要以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为重点,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为载体,在建立协商机制,维护职工核心利益方面有新作为,积极组织和引导职工与企业同心协力、共谋发展,切实为企业破解难题,为职工办实事。二是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全县所有企业要把对职工负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职工的就业权利作为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任务,积极响应倡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开拓市场、调整结构、降低成本、增加就业岗位、努力做到不裁员、少裁员,特别是要优先留用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双职工、孕育期女职工等特别群体,保障职工的就业权利,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三是广大职工要与企业携手共克时艰。全县广大职工要继承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充分发扬创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贡献力量。 现场会上,娃哈哈红安分公司总经理金泽民同志和职工代表分别介绍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经验,县龙乡公司负责人张志军代表全县10家企业向全县企业发出倡议。红安县总工会印发了《红安县总工会关于推进“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 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全县广大企业与职工和衷共济、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吴为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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