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场。安斯摄

红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良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安斯摄
本网讯:4月28日,红安召开新颁《消防法》宣贯、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现场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良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杜章楠主持会议。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类场所”负责人、各乡镇派出所所长等人参加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县“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爱民实践活动工作。 会议印发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胡晓青的讲话材料。胡晓青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爱民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好“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爱民实践活动,对加强“四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的有序疏散、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现实任务来抓,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二要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深入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爱民实践活动。公共娱乐场所、餐饮住宿场所、商市场和医院、学校等“四类场所”单位要明确具体人员抓这项工作落实,到边到角,不漏一处。三要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健全“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长效工作机制。各类场所必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岗位责任制,消防大队和派出所每年要与列管单位的消防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书,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要与员工签订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责任状;针对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四类场所”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三提示”培训(演练);每月向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反馈一次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情况。四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务求“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爱民实践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强化检查督办,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加大对公共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良涛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有利于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有利于加强和改革消防工作制度,完善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 邓良涛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法》宣贯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宣传贯彻《消防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其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宣贯普及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要多措并举,迅速掀起《消防法》宣贯工作的热潮。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宣贯实施新《消防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充分运用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的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宣传、教育、司法、民政、广电等有关部门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团体要制定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法》宣贯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普及《消防法》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法》作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法》纳入教学培训内容;要将《消防法》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综治办要将《消防法》宣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新闻媒体单位要刊播《消防法》专版,开辟《消防法》“条文释义”、“专家说法”专栏,请领导电视讲话倡议学习《消防法》,开设网络专栏等形式,传播《消防法》知识,报道宣传普及活动情况,使《消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结合“红安县消防志愿者” 行动,任命一批消防宣传大使,组织消防志愿者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厂矿等单位开展《消防法》宣传活动;要将《消防法》宣贯纳入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内容,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学习消防法律知识;要做好《消防法》宣传挂图进重点单位工作,不断增强单位“依法治火”的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通过组织开展消防文艺演出、设立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刊播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辅导讲课、消防培训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消防法》知识的社会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普及宣传新颁《消防法》。三要依法治火,深入贯彻执行《消防法》。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根据《消防法》确定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在全县上下切实形成依法履行消防责任、依法管理消防事务、依法参与消防活动的良好氛围。 会议通过了《关于印发<红安县“四类场所两规定三提示”工作标准>的通知》。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就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发言。 “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两规定三提示”活动开展以来,县公安消防大队先期制作了疏散指示图、消防安全提示标语、服务人员消防安全提示卡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并发放,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作、安装统一规格形式的安全疏散指示图、消防安全提示卡(牌),督促工作人员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 会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未达到“两规定三提示”标准的场所,一律停业整改。
(安斯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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